VOCs废气收集如何避免“踩坑”?
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获各地高度重视,多省围绕VOCs废气治理深入实施各项政策行动,相关规范不断标准化,关于VOCs废气收集主要存在哪些突出问题?提出哪些系统检查要点?各行业需要注意哪些治理要求?企业该如何做好VOCs废气收集,采样、监测自查自纠避免踩坑?
近期,河北省、河南省、山东省、江苏省等多省发文关于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,深度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工作,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,开展VOCs废气收集情况进行抽测、治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等多项部署。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牵头开展VOCs废气收集技术规范预研,针对废气收集这一VOCs治理行业的易忽视痛点问题展开工作。
2022年,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,国务院印发《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》多省发布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实施方案,纷纷明确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重点工作,大力推进低效治理设施淘汰,针对VOCs废气收集率普遍偏低的现实情况做出部署,那么关于VOCs废气收集主要存在哪些突出问题?提出哪些系统检查要点?各行业需要注意哪些治理要求?
企业还需要注意加强物料运输、装卸环节管控,涉VOCs生产环节管控,制定“一厂一策”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方案及相关设施操作规程,注意台账记录及留存工作,积极主动安装、配合在线数据监测工作。
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仍然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,在一轮轮的环保治理升级中,废气治理设施几乎已经成为了涉气企业的标配设施,但排放超标问题依然时有出现,废气排放监测数据“飘忽不定”,采集规范成难题。甚至在升级改造过程中现场条件也成为阻碍,那么企业该如何做好VOCs废气收集,采样、监测自查自纠避免踩坑?
“应收尽收”就是为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。 “同启同停”,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,在生产设备停止、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,方可停运处理设施。 “适宜高效”,企业废气不得稀释排放,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,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、VOCs组分及浓度、生产工况等,合理选择治理技术,对治理难度大、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,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。